发布时间:2012-11-13 20:02 浏览次数: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潢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1、学院名称 学院全称: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潢学院(Architecture And Decoration College JiLin Archite...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潢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1、学院名称
学院全称: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潢学院(Architecture And Decoration College JiLin Architecture And Civil Engineering Institute)
学院代码:13605
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河街155号
办学条理:全日制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其他机构: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民办
学院本科招生的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测验的考生。
2、招生筹划:
学院在天下3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2009年本科招生筹划2000人,共有19个本科专业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见各省级招生部门宣布的信息。
3、录取规则:
一、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肯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分数不低于100分。
二、对考生身材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分专业招生筹划中分外注明的专业外,履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点意见》(2003年修订)。
三、为保证复活的整体本质,录取时,按学院招生筹划120%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四、艺术类考生由生源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办公室依据专业审核情形提供考生调档名单。
五、次序志愿投档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时,优先录取我院志愿在先的考生。
六、录取时无分数级差要求。各专业均无选科要求。
七、支配专业时,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点意见》中有关专业限定前提,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依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知足的考生,依照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知足的依照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全部专业志愿均不能知足时,效用专业调解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筹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解,作退档处理。一律条件下,专业相干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必要拥有必定的美术基础。该专业的考生开学后将复试美术,不合格者,再也不收罗考生意见,学院同一调剂至其余专业。
10、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由生源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测验。
十一、吉林、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等十省的艺术类考生必需获得各省美术类专业同一测验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需到达生源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节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数学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内蒙古的艺术类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报考我院,文化课成绩必需到达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节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
4、收费标准:
一、学院遵守属地原则,依照吉林省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门生收取学费。年学费在10000元至16000元之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下:
土木工程12000元/年;交通工程12000元/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3000元/年;
建筑情况与设置装备摆设工程12000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手艺13000元/年;
园林(园林建筑)11000元/年;给水排水工程12000元/年;
城市规划12000元/年;环境工程12000元/年;
工程管理11000元/年;自动化13000元/年;
建筑学12000元/年;英语13000元/年;
社会工作10000元/年;工商管理11000元/年;
财务管理11000元/年;工程造价11000元/年;
动画(建筑动画)16000元/年;艺术设计15000元/年。
二、依据国家规定,门生就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
5、奖学金轨制:
一、为鼓励门生耐劳学习,增进门生全面发展,嘉奖、赞助, 得才兼备、学习成绩分外优良、综合素质好的门生,学院按有关规定建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并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家庭分外难题的门生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学历及学位
门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毕业证书, 履行电子注册。吻合学士学位付与前提的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付与响应的学士学位。
7、门生就业:
学院主动为门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 上风和多年的就业渠道,踊跃面向全国各类企事业及机关用人单位举荐应届毕业生。
8、其余
一、复活入学后,黉舍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黉舍将视差别情形予以处理,直至取销入学资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销其入学资历。
二、本章程解释权在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潢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82222 85183333
传真:0431-85190011
网址:http://www.jladi.com
E-Mail:jlzszsb@163.com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仅授权乐教网使用,未经版权方授权请勿转载。